浏览次数:336 信息来源: 办公室发布时间:2023-02-17 16:16 |
市人民政府,市监察委员会,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
经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决定召开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23年2月23日上午9:00,会期一天。
二、会议地点
市文化活动中心四楼会议室。
三、主任会议建议本次会议议程
1.集中学习;
2.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并对报告进行满意度测评;
3.审议通过界首市人大常委会2023年工作要点(草案);
4.开展常委会任命人员述职评议;
5.人事任免。
四、参加会议人员
(一)出席人员: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
(二)参会人员:市人民政府市长(或一名副市长),市监察委员会主任,市人民法院院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三)列席人员:年度述职人员,市政府工作部门行政副职,市人大各专委会副主任委员,各乡镇(街道)人大主席(主任)、副主席(副主任),部分市人大代表。
五、有关安排和要求
(一)市政府关于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请于2月22日中午12点前将电子版文件送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附U盘或发电子邮件至jsrenda 163.com,电话4885779)。
(二)会议实行签到制,请出席和参会人员、列席人员按时参加会议。请参加会议人员佩戴浅蓝色医用口罩,提前十分钟签到入场,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会议的,须履行请假手续。
界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3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