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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市《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贯彻落实情况的审议意见
浏览次数:513   信息来源: 办公室发布时间:2022-12-16 17:39

市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27日,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以下简称《退役军人保障法》)实施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保障工作的重要论述,严格依法办事,不断夯实退役军人保障基础,提高退役军人服务水平,推动我市退役军人事业逐步走上法制化、规范化轨道。同时,也存在着宣传培训有待进一步加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不平衡、帮扶救助措施缺乏创新、信息化建设需要加强等问题。为此,会议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切实增强法律宣传成效

  把学习宣传《退役军人保障法》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坚持“谁执法谁普法”,持续开展线上线下宣传,组织开展法律学习研讨、法律知识竞赛、微宣讲等活动,在强化社会层面宣传的基础上,注重对机关职能部门的宣传培训。注重把握法律学习宣传形式与内容的统一,更好助力界首经济社会发展。

  二、提高服务保障质量,切实保障好退役军人权益

  一是加强退役军人服务管理中心规范化建设。开展体系建设提档、服务效能提升行动,针对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存在的短板和不足,研究制定我市服务保障提升工作方案,通过建强服务机构、夯实服务基础、强化服务能力、提升服务质量,把退役军人服务管理中心打造成退役军人政策咨询总窗口、就业创业引导站、感情联络新纽带、信息沟通主渠道、帮扶援助强平台。

  二是建强退役军人镇村服务站。对照“五有”(有机构、有编制、有人员、有经费、有保障)要求,不断提升镇村服务站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建设水平。进一步明确服务项目、内容和标准,在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扶持、帮扶解困、信访接待、数据信息采集等服务保障中发挥作用。

  三是提升退役军人安置质量。规范退役军人移交安置工作,确保退役军人妥善安置。按照中央、省市工作要求,研究制定年度退役军人安置计划,推行军队转业干部“直通车”式安置办法。健全退役士兵“阳光安置”工作机制,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做到安置政策、安置计划、安置办法、安置程序、安置结果“五公开”。

  三、整合优质资源,切实提升退役军人就业创业质量

  一是完善退役军人教育培训体系。坚持政府推动、市场导向、社会支持、自主作为的工作机制,建立以适应性培训为基础,现役军人与退役军人教育培训相衔接,学历教育与职业技能培训并举的教育培训,依托阜阳科技工程学校、界首技工学校专业优势,开展订单式、定向式、定岗式的现代学徒制培训,提升培训与市场需求匹配度,加强职业技能、通用职业素质和求职能力等综合性培训。

  二是拓宽退役军人就业渠道。坚持市场导向,就业牵引,实现技能培训与上岗就业无缝对接。强化退役军人就业意向调研,建立退役军人就业信息平台,定期发布退役军人就业导向信息,实现退役军人就业供需有效对接。

  三是保障退役军人自主创业。落实促进退役军人创业优惠政策、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加大金融机构对退役军人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支持力度。细化退役军人创业孵化基地补贴、奖补等政策,为创业者提供指导服务和政策扶持。

  请市人民政府对以上审议意见认真研究处理,并将研究处理情况由办事机构送交市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征求意见后,于2023年3月1日前向市人大常委会提交书面报告。


  界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2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