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772 信息来源: 办公室发布时间:2022-10-28 08:56 |
2022年10月27日在市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上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任永昌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我市农业服务体系建设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情况汇报如下:
一、农业服务体系建设情况
(一)突出政策指导。通过召开培训会、媒体宣传等形式,加大对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基层农技人员专业知识培训力度,培育一批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社会化服务组织带头人,提高托管服务效率和成效。同时,将农业农村部制订的《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合同示范文本》进行转发推广使用,更好促进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市场规范有序发展,维护广大农户和托管服务组织的合法权益。
(二)强化主体培塑。紧紧围绕创新农村经营体制机制这条主线,加强指导服务,强化政策支持,着力培育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累计培育各类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324个,注册从事服务业的合作社有187家,其中农机服务120家,植保服务10家,涵盖农业生产“耕、种、防、收”全程托管服务。全程托管服务面积稳步提升,目前,我市已经完成35万亩的“大托管”任务,涉及全市15乡镇,122个村集体经济组织开展大托管工作,120家社会化服务组织参与服务,服务农民6.6万农户。
(三)积极统筹协调。农业生产全程托管面对着承包地块细碎、经营分散的千家万户,服务组织服务成本高、难度大。集体经济组织是农村承包土地的所有者,与承包农户有着天然的联系,我市按照省“两强一增”和阜阳市“双生赋能”行动要求,充分发挥集体经济组织在组织农户实现集中连片经营、协调服务组织与农户关系、引导服务组织与农户签订服务合同等方面的组织协调作用,积极推动村集体经济组织参与到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全程托管中来,在推动农业社会化服务发展的同时,增加了村集体经济收入。
(四)加大政策支持。积极争取国家开展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试点支持农业托管服务发展。2019年、2020年、2021年、2022年分别争取中央财政资金700万元、500万元、338万元和318万元,通过对农业生产耕、种、防、收等服务环节的财政补助,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专业化农业服务组织等具有一定能力、可提供有效稳定服务的主体,为农户提供集中连片的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在着力解决小农户的规模化生产难题的同时,壮大了农业服务组织的实力,提升了农业托管服务的能力。
(五)探索试点创新。组织各类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和生产经营者注册使用农业社会化服务平台,实现社会化服务供需双方信息线上对接、线下服务的有效运行模式,实现各类生产要素在平台上汇聚、优化和对接。同时,通过农业社会化服务平台探索解决了农业农村部门监管成本高、核查难度大等财政支持项目普遍面临的突出问题。通过试点,进一步完善农服平台功能,为全面推广使用积累经验。
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情况
(一)抓宣传指导。认真宣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等法律法规,创新宣传教育形式,充分运用传统媒体、新媒体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宣传教育。依托新型职业农民培训,重点对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现任理事长集中培训,采取以案说法、现场观摩、网络课堂等新形式,加快培养一批具有法治思维、善于经营管理、掌握先进技术的带头人。目前,我市以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为代表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呈现快速发展态势,涵盖规模种植、规模养殖、社会化服务、农产品加工及市场营销等多个领域,已成为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力量,今年1-9月新增农民合作社13家、家庭农场966家,农民合作社发展到1077家,家庭农场已经发展到4454家。
(二)抓示范创建。扎实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示范创建工程。开展市级家庭农场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双示范”评选活动。并从市级示范社及示范家庭农场中每年择优培育一批阜阳市级、省级示范社和示范家庭农场,树立一批“民主管理好、经营规模大、服务能力强、产品质量优、社会反响好”的典型,示范带动全市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实现标准化生产、规模化经营、品牌化营销、全程化服务、民主化管理。目前已示范创建部级示范社7家,省级14家,阜阳市级56家,界首市级44家;创建省级示范家庭农场42家,阜阳市级29家,界首市级92家。通过示范带动,有力的促进了我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提质增效。
(三)抓政策扶持。多措并举推进融资风险补偿基金试点。一是率先开展农业保单质押贷款。我市通过补充商业保险将小麦、玉米、大豆的保险金额由原来的270元、250元、170元分别提高到500元、400元和260元,在补交的保费中,政府给予50%的补贴。农业保单可以用来抵押贷款。二是探索保证保险贷款。在全省首创了家庭农场保证保险贷款模式,经农业农村局推荐通过参加贷款保证保险,家庭农场可从银行获得最高300万元的农业生产经营贷款。三是开展了融资风险补偿基金试点。获批全省设立融资风险补偿基金支持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发展试点县,在省730万补助资金的基础上,我市配套2200万元,设立2930万元涉农融资风险补偿基金。自试点工作开始到2022年8月底,我市四家合作银行已发放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贷款近16亿元,兑现利息补贴、保费补贴等3800多万元,试点工作连续两年位居全省24个试点县第一,并在全省农业工作会议上作先进典型发言。四是开展了马铃薯价格指数保险和收入保险试点。率先开展大棚马铃薯价格指数保险和马铃薯收入保险试点,为我市马铃薯种植户解决了后顾之忧,促进了我市马铃薯产业发展。五是在阜阳市率先开展“农村土地经营权+信用”的抵押担保融资试点。我市出台了《界首市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登记办法》,赋予普通农户土地经营权抵押担保权能,由市财政按基准利率进行贴息。目前,已经累计办理190笔,贷款金额1424.5万元,财政贴息42.5万元。
(四)抓服务保障。一是组织参加展示展销活动。近年来,通过举办中国农民丰收节农产品展销会、消费帮扶展销会和大力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等方式,帮助合作社、家庭农场打开销路。每年组织新型经营主体参加上海农展、合肥农交会等各级各类展示展销活动,通过展会扩大影响、提升销售。在各类展会中组织各级示范社(场)负责人、市乡两级合作社参加业务培训、要素对接、观摩学习等专题活动。二是妥善化解土地经营纠纷。成立了界首市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委员会,通过调解仲裁,合理地化解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有效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解决新型经营主体的后顾之忧。连续三年被评为全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工作先进单位,受到农业部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总站通报表扬。
三、存在问题
农业服务体系建设方面:一是服务组织规模偏小。我市土地连片化程度不高,大多仍处在小规模分散耕种状态,农业社会化服务难以形成较大规模,参与主体积极性不高。二是服务利益联结不紧。部分服务组织运作不规范,没有与农户签订规范的服务合同。部分服务组织与农户没有形成紧密的利益联结和分配机制,还不是“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共同体,产前信息、产后加工及销售等服务不够。三是服务人才专业不足。大部分服务组织处于初级发展阶段,兼业化多,缺乏相应的制度规范。服务组织的专技人才缺乏,对人才吸引力不够,自身培养能力不足。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方面:一是抵御风险能力不强。我市土地流转费用一般在1000元左右,普遍较高,加上农资上涨,导致收益不高。一旦出现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即使有农业保险,也会造成很大损失。二是经营管理人才缺乏。目前新型经营主体主要以农民为主,文化程度普遍偏低,懂技术、会管理、善经营、富有开拓精神的经营人才稀缺,吸引高层次人才尤其是管理营销人才较难。受自身素质和水平的限制,在管理上力不从心,难以为社员组织提供优质、高效服务。三是要素制约壮大发展。虽然各级推出的金融贷款产品不少,但在落实中却受制因素较多,实际效果不佳。设施农业用地虽然部、省出台了一系列针对性的政策文件,但落实中门槛多、限制条件多、主体申请依然困难重重,严重制约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四是辐射带动能力不强。大部分新型经营主体业务范围窄,仅停留在信息、技术服务及初级产品包装、销售的层面,而进行深加工、精加工等能提高农产品附加值的很少,市场开拓能力、市场竞争力不够。
四、下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要求,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社会化服务,促进农业稳产增产、农民稳步增收、农村稳定安宁。
(一)以“大托管”为抓手,进一步加快农业服务体系建设。一是实施好中央财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结合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百千万工程,加快培育扶持一批村级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承担或组织项目实施。二是大力推进农业生产“耕、种、防、收”全程大托管服务。开展农业生产的整村推进全产业链托管服务,提高小农户接受农业托管等社会化服务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三是创新服务方式。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供销合作社专业化服务组织、服务型农民合作社等服务主体,面向从事粮食等大宗农产品生产的小农户开展托管服务,着力解决小农户的规模化生产难题,积极推广农业生产托管为主的社会化服务模式,不断提升农业生产托管对小农户服务的覆盖率。
(二)加大扶持培育力度,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一是制定完善并认真落实相关扶持政策,特别是在设施农业用地、建设用地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二是通过财政扶持贷款担保基金、担保公司、贷款信用保证保险和开展互助担保等形式,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多元化、多层次的融资担保服务,切实解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资金缺、贷款难、担保难的问题。三是强化培训,以国家农村实用人才培训计划、新型农民培训、阳光工程和专项培训为依托,通过开展法律、政策、技术、管理、营销、财务等知识培训,提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业务能力和经营管理水平,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由数量增长向量质并举转变,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三)抓好规范化、标准化、品牌化建设,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规范发展。以管理规范化、生产标准化、经营品牌化、社务信息化、产品安全化、成员技能化、服务全程化“七化”为标准,注重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和科技创新,积极发展循环农业和一二三产融合发展,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力争到“十四五”末,全市农民合作社规范管理和财务会计、家庭农场“一码通”管理和规范运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指导服务体系等五项管理服务制度更加健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合发展、稳粮扩油、参与乡村建设、带头人素质和合作社办公司等五方面能力全面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辅导员队伍建设、服务中心创建、试点示范等三项指导服务机制全面建立。实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管理服务数字化,发展质量效益稳步提升、服务带动效应显著增强,基本形成以家庭经营为基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依托、社会化服务为支撑的现代农业经营体系,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