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711 信息来源: 办公室发布时间:2022-10-28 08:49 |
2022年10月27日在市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工委主任 汪保印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委托,向会议作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以下简称《退役军人保障法》)实施情况的报告,请予审议。
按照市人大常委会2022年工作要点及行事历安排,常委会在8月份成立执法检查组,对我市实施《退役军人保障法》情况开展了执法检查。一是加强法律知识和人大业务学习,组织执法检查组成员认真学习《退役军人保障法》相关知识,解读执法检查工作方案;二是强化市乡两级联动,市乡人大同步开展执法检查;三是开展实地检查,了解《退役军人保障法》宣传贯彻实施情况;四是组织开展座谈,听取相关部门工作汇报,对实地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座谈交流,并广泛征集意见建议。在此基础上,执法检查组通过多种形式的调研和检查,并和政府有关部门沟通,形成了关于检查《退役军人保障法》实施情况的报告。现报告如下:
一、《退役军人保障法》实施情况
从执法检查情况看,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让退役军人成为全社会尊重的人,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为目标,以加强服务保障为主线,切实做好权益维护、移交安置、就业创业、优待抚恤,持续提升我市退役军人工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更好服务界首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大局。
(一)全方位加强体系建设。近年来,市政府高度重视退役军人事务工作,成立了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在18个乡镇(街道)和159个村(社区)开展镇村服务管理站标准化建设,并顺利通过省级验收。将退役军人保障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有力保障工作正常运转。结合我市实际,出台了《界首市退役军人专项岗位管理规定(暂行)》、《界首市退役军人帮扶援助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文件,积极对接上级政策,确保落地落实。从组织管理、工作运行、政策落实等方面,通过加强体系建设,有力促进《退役军人保障法》贯彻落实。
(二)多渠道开展普法宣传。开展《退役军人保障法》“六进”活动,结合“传承红色基因、创建平安社区”主题活动,组织法律宣讲团,开展退役军人学法活动,并将《退役军人保障法》纳入退役军人系统党史学习教育宣讲团科目,进行巡回宣讲。利用徐寨码头国防教育基地,在星期六及重大节假日开展《退役军人保障法》宣传。在《界首时讯》开辟《退役军人保障法》宣传专栏,对《退役军人保障法》各个章节条文进行详细解读。通过抓内部学法、系统普法,营造出浓厚宣传氛围。
(三)多角度落实权益保障。2019年至2021年,市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积极落实退役军人权益保障,累计安置退役军人80人,向699名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累计发放一次性经济补偿金1366.1万元,为1401名退役士兵接续办理养老保险,累计拨付补助资金2685万元。建立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孵化基地,举办退役军人专场招聘会,组织退役军人参加省市举办的创业大赛,累计开展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406人。开发公益性岗位,扶持部分就业困难的退役军人就业。组织开展对老复员军人、残疾军人、“三属”(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参战、参试、军队离退休干部、退役军人及现役军人(边海防)等家庭的多种形式走访慰问,为9024人发放慰问费239.12万元,累计发放抚恤资金10279万元。
(四)深层次激发担当作为。营造良好“双拥”氛围,组织开展“最美退役军人”、“优秀退役军人”、“最美军嫂”、“优秀兵妈妈”等系列评选活动,为退役军人家庭、现役军人家庭悬挂光荣牌19731块。组织引导开展志愿服务,由776名退役军人组成的“红耀江淮志愿者服务队”,在疫情防控、人居环境整治、为“两考”考生送清凉等志愿活动中,继续发扬优良传统,体现退役军人退伍不退志、退役不褪色、建功新时代的责任担当。在2021年村“两委”换届时,共有206名优秀退役军人进入村“两委”班子,为我市基层治理工作注入了生机活力。
二、《退役军人保障法》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宣传培训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虽然在社会层面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工作,但对涉及该部法律的部门和退役军人群体,宣传不够有力,成效不够明显。主要体现在法律宣传和业务培训不到位,有的部门对相关法律和政策缺乏深入理解,认为退役军人保障工作,应该由退役军人事务局全部负责,对办理退役军人相关业务不够积极主动,配合程度不高。部分退役军人对《退役军人保障法》及我市具体政策认识不深,有的诉求不切实际、无法解决。
二是制度体系建设有待进一步完善。退役军人工作领导机构调整不及时,相关考核体系尚未完全建立。配套政策措施不够完善,有的具体问题缺乏解决依据。矛盾调解、法律援助相关机制需要持续健全完善。
三是帮扶保障力度有待进一步强化。在退役军人就业培训方面,多是常规性、短期性的培训,缺乏针对性,不能完全满足市场需求的多样性。在扶持退役军人创业方面,创业孵化基地作用没有全部发挥出来。在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方面,多是开展慰问、捐献活动,扶持方式单一。
四是服务管理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退役军人事务系统由于组建时间短,工作人员多为“新手”,存在着业务知识储备不足、业务素质不高的现象。镇村两级退役军人服务站工作人员多为兼职,难以集中精力开展业务工作。信息资料整合不够,信息化平台作用发挥不够明显。
三、对进一步实施《退役军人保障法》的建议
(一)加大普法宣传力度。把宣传《退役军人保障法》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要任务,充分利用多种手段,持续开展线上线下宣传。在强化社会层面宣传的基础上,注重对机关职能部门的宣传培训,凝聚工作合力。加强对具体法律条款的宣传,帮助退役军人正确理解权利、义务,进一步提升依法维权意识和理性表达诉求意识,促进退役军人各项权益得到落实。
(二)加强制度体系建设。聚焦政策落实、就业安置、医疗保障、税费减免等各项政策落实,强化部门间协作配合,着力构建便捷高效、协调顺畅的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党委政府统一领导、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牵头协调、相关部门支持配合、社会力量有序参与的工作格局。及时完善退役军人保障工作年度综合考核方案,形成任务部署、督导检查、追责问责、落实整改工作闭环。结合我市实际,修改完善相关文件,研究制定年度退役军人安置计划,健全退役士兵“阳光安置”工作机制,做到安置政策、安置计划、安置办法、安置程序、安置结果“五公开”。持续完善退役军人调解服务机制、法律援助机制,推动我市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高质量发展。
(三)强化帮扶保障措施。加强职业技能、通用职业素质和求职能力等综合性培训,提升各类培训与市场需求的匹配度。坚持政府推动、市场导向、社会支持、自主作为,依托阜阳科技工程学校、界首技工学校,开展“订单式”、“定向式”、“定岗式”培训和现代学徒制培训,建立以适应性培训为基础、现役军人与退役军人教育培训相衔接、学历教育与职业技能培训并举的教育培训机制。加强与企业的签约合作,搭建退役军人入职企业就业的桥梁,拓宽退役军人就业渠道。落实促进退役军人创业优惠政策、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加大金融机构对退役军人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支持力度。
(四)提升服务管理水平。持续抓好退役军人服务管理中心规范化建设,不断提升村级服务站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建设水平。针对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存在的短板、不足,研究制定我市服务保障提升措施,通过建强服务机构、夯实服务基础、强化服务能力、提升服务质量,把退役军人服务管理中心打造成退役军人政策咨询总窗口、就业创业引导站、感情联络新纽带、信息沟通主渠道、帮扶援助强平台。坚持在服务理念、创新意识、服务能力上做加法,推动我市退役军人事务工作提质增效、再上新台阶。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