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1415 信息来源: 办公室发布时间:2022-07-29 17:30 |
——2022年7月28日在界首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
市审计局局长 刘冠军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21年度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安徽省审计监督条例》的规定,我局对我市2021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对市财政局、科技局、民政局、卫健委、经信局、人社局、住建局、重点工程处、房地产中心9个单位2021年度预算执行及主要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对养城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主要领导人任期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了审计。此外,将对公共投资项目审计发现的问题纳入本次报告一并汇报。
一、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基本情况
(一)“四本”预算执行情况。1.一般预算收支完成及其平衡情况。2021年市本级一般预算收入201152万元(税收收入152929万元,非税收入48223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88271万元,上年结余2280万元,调入资金52215万元,一般债务转贷收入18684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8300万元,收入合计470902万元(一般预算收入占总收入的42.72%)。当年市本级一般预算支出448568万元,上解上级支出5433万元,债务还本支出10623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998万元,支出合计468622万元,年末结余2280万元(结转下年的支出2280万元,净结余为零)。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完成及平衡情况。2021年政府性基金收入259919万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250247万元),上级补助收入5047万元,上年结余6861万元,调入资金5515万元,专项债务转贷收入142556万元,收入总计419898万元。当年政府性基金支出311872万元,调出资金52004万元,债务还本支出33625万元,支出总计397501万元,年终结余22397万元。
3.社保基金预算收支完成及结余情况。2021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31438万元,其中社会保险费收入12779万元,财政补贴收入17027万元,利息收入655万元,委托投资收益782万元,转移收入27万元,其他收入168万元。当年社会保险基金支出17293万元,其中社会保险待遇支出17273万元,转移支出20万元。本年收支结余14145万元,年末滚存结余82031万元。
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完成及结余情况。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755万元,企业利润收入703万元,上年结余52万元。当年支出755万元,调出资金211万元,年终结余544万元。
(二)财政性资金银行存款情况。2021年末,实有财政性资金银行存款余额191329.30万元(以银行对账单为准)。其中国库存款9429.72万元,社保财政专户存款114453.73万元,会计核算中心存款57495.19万元,粮食风险金专户存款169.22万元,非税汇缴户及专户存款9781.44万元。
(三)国库资产负债情况。2021年末资产总额58489万元,其中:国库存款9407万元(与银行对账单历年差异约23万元),其他应收款49082万元。负债及净资产总额5848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结转结余228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结余22397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结转结余544万元,与上级往来8681万元,其他应付款20565万元,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998万元,预算周转金24万元。
应付债务104.7886亿元,其中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款104.7470亿元,应付主权外债转贷款416万元;待偿债净资产-104.7886亿元(含年末计提的利息)。
(四)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情况。2021年末,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总额100.654亿元。其中:1.固定资产163339.32万元(房屋、通用设备、专用设备等);2.无形资产43299.19万元(土地41792.35万元);3.在建工程100087.64万元;4.公共基础设施404274.26万元(交通、水利、市政等);5.保障性住房294686.94万元(公租房74501.57万元、经济适用房220179.44万元);6.其他852.59万元(文物文化资产170.73万元、物资储备681.86万元)。
二、审计评价
(一)加强预算管理,深入推进财政改革。一是2021年积极推进预算一体化改革工作,选取67家预算单位作为试点,出台文件、开展培训、积极推进;二是深化行政事业国有资产管理,开展对公路、市政基础设施等国有资产的重点排查,指导单位对错报漏报数据进行补正,增报等级公路172.57公里资产8.3亿元,增报市政桥梁3座资产1.1亿元,增报市政道路及城市排水管网处理设施资产15.1亿元,增报城市污水处理设施资产2.59亿元;三是推进高新区财政体制改革,推动高新区建立一级财政,提高园区自我发展能力;四是预算批复率逐年提高。2021年部门预算批复额占人代会批准额的79.14%,较2020年的75.25%和2019年的66.70%,呈逐年提高态势。
(二)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取得新进展。一是指导全市153个预算单位对1463个预算项目编制了项目支出绩效目标,87个一级预算单位编制了整体支出绩效目标;二是对上年预算支出绩效开展评价。选取19个预算单位2020年度实施的27个项目开展绩效评价,涉及项目资金总额3.35亿元;三是开展绩效监控工作,并形成完整规范的资料。
(三)积极向上争取资金,保障重点项目建设。紧盯全国、全省财政工作新动向,配合相关部门积极行动、多方筹措,争取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收入18546万元、专项债券转贷收入142556万元,有力地支持了教育、水利、医疗、交通等重点领域项目开工、续建,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
(四)基本民生、工资、运转得到有效保障。分轻重缓急,合理安排财政支出,2021年财政共投入资金38.14亿元发展十三类民生事业,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5%,为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效的财力支撑,政府各项工作有序开展,经考核评比,支付各类表彰资金3931万元。
三、市本级预算执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编制方面的问题。预算编制与政府投资年度计划不衔接。2021年度政府投资计划安排开工和续建项目总计57个,个别项目无预算资金安排或安排资金不足。如市公安局交管大队(车管所)迁建项目投资计划反映财政基金预算需求7319万元,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对影剧院老旧改造项目基金预算需求1000万元,美丽乡村建设促进中心的美丽乡村建设整市推进PPP项目基金预算需求3297万元,而政府性基金未编制相关预算;市公安局城东派出所建设项目投资计划反映财政基金预算需求1200万元,实际仅从基金中安排预算279万元。
(二)预算公开方面的问题。1.部门预算公开不完整、不及时。2021年有53个部门未能在财政局规定的时限内公开预算,未公开单位数量占比23.87%。市场发展服务中心于2022年4月29日将部门预算对外公开,已整改完毕。2.政府性基金预算公开数据与批复数据不一致。2021年经市人大批复的政府性基金预算合计357404.30万元,而公开的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合计357019万元,差额385.30万元。3.“三公”经费预算公开数据不一致。2021年经市人大批复的“三公”经费预算1557.05万元,而公开的“三公”经费预算金额为1452万元,未能真实对外反映政府“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三)预算调整方面的问题。1.财政调减重点项目支出数额与市人大批准数额不一致。2021年经市人大批准的本级收支预算调减教育项目支出4469万元、科技项目支出60万元、社保项目支出7805.11万元,但财政局实际调减了教育支出20852万元、科技项目支出156万元、社保项目支出14210万元,差额22883.89万元。2.预算调整报批滞后。2021年7月,市人大批准了省财政下达我市2021年第三批新增政府债券资金31230万元,而批准前已拨付上述债券资金30230万元;当年12月市人大批准了省财政下达我市2021年第五、六、八、十批新增政府债券资金91616万元,而批准前已拨付上述债券资金64166万元。
(四)预算执行方面的问题。1.统筹挪用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平衡当年预算。财政局2021年财政一体化平台指标表反映,共有232个上级下达资金当年指标未支付完毕,其中当年未支出的项目共有131个、支出进度低于80%的项目58个。上述未支付完毕的232个指标总预算金额合计52978.39万元,当年已支付20665.10万元,剩余未付金额32313.29万元用于当年其他项目支出。2.未按规定使用盘存资金,无预算且重复列支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支出。2021年各部门申请经财政局批准从盘存资金支付11586.18万元,列入2021年一般预算支出9852.36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1733.82万元,未能从国库应付款科目核算的盘存资金余额中支付。3.部分项目资金滞留在股室资金户。财政局在2021年度预算执行过程中,将个别项目资金通过财政零余额账户支付到财政局股室在会计核算中心设立的实体资金户。4.预算执行进度不均衡。预算执行过程中,2021年有16家预算单位11—12月的支出金额占本单位全年支出指标的50%以上,预算执行进度谋划不足,影响资金的使用效益。如美丽乡村建设促进中心11月和12月支付1891.78万元,占全年支出1997.33万元的94.72%。
(五)预算管理方面的问题。1.债券资金使用进度慢。财政局2021年11月收到我市第十批公开发行的专项债券14100万元,当年未能及时拨付资金8703.33万元,其中教育质量提升工程项目5000万元、医防融合服务中心项目2000万元,邻避设施产业园项目1703.33万元。上述资金于2022年2月底之前已拨付完毕。2.预算周转金清理不到位。财政局未将闲置的预算周转金24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六)决算草案方面的问题。1.调入和调出资金与市人大批准的数据不符。2021年总决算报表反映一般公共预算调入资金52215万元,政府性基金调出资金52004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出资金211万元。但当年经市人大批准的从政府性基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的金额为82855.98万元,差异金额较大。2.结转结余数据不实。2021年末一般公共预算结转结余2280万元,其中乡镇1807万元、市本级473万元,乡镇和市本级均与2020年末结转结余数据一致,且无相关结转结余项目明细。
(七)财政政策执行方面的问题。1.应缴未缴闲置资金和利息收入。财政局农业股2021年11月收到美丽乡村建设促进中心退回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资金192万元,退款原因是该资金已重复拨至农业农村局,目前资金闲置结余。国库支付中心2021年9—12月银行存款利息收入33.25万元,年底前未及时上缴非税。以上资金目前均已上缴,整改完毕。2.预算绩效管理基础工作方面的问题。一是批复的绩效目标不完整、不准确。二是批复的绩效目标资金与实际安排的资金不一致。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存在的问题。纳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发展建设投资公司2021年上缴财政收入3529.62万元,有2826.62万元没有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决算报表中反映。
(八)国有资产管理方面的问题。国有资产划转处置不及时,资产年报数据不实。市政府2021年3月《关于老中医院及房地产发展中心国有资产处置专题会议纪要》要求中医院老院区国有资产划转至西城街道,但该事项未能及时落实。中医院2021年底上报的国有资产报表数据不真实,仍然包含有老院区房屋、设备等国有资产原值480.30万元、净值35.11万元。
(九)上年度审计未整改到位问题。1.财政专户内外账不符,管理职责划分不清晰。上年度审计报告提出财政局粮食风险基金专户因拨款项目不同,由农业股和经建股分别单独记账,但两个股室未能定期与银行对账,导致出现银行存款余额内外账不符。本次审计发现此问题依然存在。2.公务卡结算推进力度有待加强。上年度审计报告指出财政局一体化平台中的公务卡结算监督功能已停用,无法实时监督预算单位的公务卡使用情况,公务卡改革制度推进不到位。本次审计该问题依然存在。
(十)延伸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1.违反合同约定提前预支工程款及质保金。粮食营养与健康产业园项目违反合同约定,提前预付工程款585.55万元。2020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沟塘清淤疏浚项目违反合同约定提前预付工程款19.38万元。2020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程提前退还质保金15.39万元。2.应收未收履约保证金。粮食营养与健康产业园项目一期和二期工程的中标单位未提交履约保证金225.99万元。2020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程施工和设备采购项目的中标单位未提交履约保证金87.88万元。3.工程款结算程序不规范且审核不严格。界首市80万吨陈年垃圾全资源化利用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资金支付程序不规范。环卫处对该项目价款支付审核不严格,多计算垃圾处理重量67.96吨,导致多付款0.96万元。4.扩大政府购买服务范围。环卫处支付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的报告编制费1.5万元,属于该单位直接履职的事项,使用政府购买服务资金不合规。5.项目谋划不科学,个别设备使用效益不高。农业农村局2020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采购的移动压缩式垃圾箱、后装压缩式垃圾车、产品垃圾收集房等设备,合同总额513.10万元,均在顾集村委会院内停放闲置,另外购买的2套移动压缩式垃圾箱(总价29.60万元),临时在代桥镇垃圾中转站停放闲置。为代桥镇购买的3台后装压缩式垃圾车(总价68.10万元),镇政府为降低保养成本将车辆通过环卫处无偿移交给乡镇环卫公司(龙吉顺公司)使用,其中1台在该公司总部停放,剩余2台用于该公司承接的其他乡镇垃圾收运工作。为泉阳镇购买的1台后装压缩式垃圾车(总价22.70万元)被乡镇环卫公司调换至光武镇使用,另外购买的3套移动压缩式垃圾箱(总价44.40万元),在垃圾中转站停放,尚未投入使用。为三个乡镇购买的喷淋除臭系统、高压清洗机(18万元),个别垃圾收集房(总价160.61万元),均未能投入使用并发挥应有效益。
四、部门预算执行和经济责任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不到位,部分项目未实施,预算执行率低。财政局项目资金预算编制不精细、不准确,与实际支出差异较大。如列入预算的财政资金绩效考评工作专项业务费、国资委国有企业资产变动监管系统经费、金融办“劝耕贷”工作经费、金融办金融服务工作经费等项目未实施。采购预算执行不到位。2021年采购经费预算数29.5万元,实际支出1.5万元,执行率仅为5.08%。农村财政管理中心2021年预算批复支出总额760.54万元,实际支出514.16万元,差异数246.38万元。部分项目未实施,差异较大,如采购经费预算数7.5万元,实际支出0元。
住建局部分预算未执行、预算执行率低。如城东地表水厂水源地保护及配套5000万元,高铁站停车场管理费41万元,三治三增三提升78.46万元,两规合一规划编制尾款5.2万元,项目均未实施。
房地产中心预算执行率低。2021年财政批复预算总支出152682.31万元,实际总支出86008.42万元,预算执行率56.33%。项目支出预算151901.11万元,实际支出84438.12万元,执行率55.59%。政府性基金预算81620.11万元,决算61018.92万元,执行率74.76%,主要原因为棚户区改造项目资金未全部到位;森林公园安置区项目预算70000万元,决算0元,资金未到位。
(二)预算编制不精细、不科学。民政局2021年度预算编制不科学,项目支出未经科学论证,造成当年部分项目无法实施。如:光武镇公益性公墓项目预算300万元,因选址不当等原因,至审计之日项目未实施。
科技局2021年预算编制不科学。2021年整合科技创新工作经费项目预算未执行56.58万元。2021年印刷费超预算支出3.21万元。
住建局预算收入编制不合理。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与实际差异1303.13万元;纳入国库管理的非税收入预算与实际差异55.64万元;其他收入预算7000万元,实际收入0元。
人社局机关事业养老中心部分项目支出预算实际未执行。2021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财政补助”项目支出预算21181.18万元,当年决算未列支。
(三)无预算、超预算列支。民政局支出未按照财政部门批复的预算科目和数额执行。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批复为194.94万元,决算支出为273.09万元。
房地产中心政府采购无预算列支,如2021年购买空调、净水器、电脑等合计9.53万元的物品采购均未做政府采购预算。部分科目超预算列支,如2021年咨询费预算2万元,实际支出5.16万元;邮电费预算20万元,实际支出34.3万元;差旅费预算4万元,实际支出5.8万元;维修(护)费预算140万元,实际支出177.37万元。
经信局2019年无预算列支经济日报费用4.8万元;超预算列支会议费4.6万元,且该项支出未取得发票。
人社局采购的部分固定资产未做采购预算,如专项设备购置预算为0元,局本级及就业补助资金专户支出51.06万元。
(四)结余资金未纳入预算。民政局在编制2021年度预算时未将上年结转和结余资金500.51万元纳入预算管理。
(五)决算内容不完整,决算报表不真实、不准确。重点处会计核算不准确,将项目支出纳入基本支出核算。2021年预算项目资金合计5261.42万元,实际申请并拨付到位项目资金4764.82万元,其中仅1200万元纳入项目支出核算,其余3564.82万元决算前均纳入基本支出核算。
(六)决算与预算口径不一致、决算(草案)数据与财务报表数据不一致。房地产中心决算数据与财务报表数据不一致。2021年维修(护)费决算数114.23万元,财务报表数177.37万元。公务接待费决算数0元,财务报表数2.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数1.63万元,财务报表数1.82万元。
财政局预算与决算口径不一致。2021年局本级预算支出871万元,决算数支出2369.85万元(含乡镇财政所决算数)。预算指标拨付口径不一致。2021年本级预算批复支出871万元,国库实际拨入1104.8万元,实际支出596.76万元,相差508.04万元。
人社局部分决算项目资金与账务系统项目资金不一致,存在调整现象。
(七)“三公经费”管理存在问题。农村财政管理中心在项目资金农村财政专项业务工作经费其他交通费用中列支公务用车运行费0.37万元,未纳入“三公”经费科目核算,导致“三公”经费核算不实。房地产中心公务接待费支出0.54万元,列入“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科目。科技局无公函列支公务接待费0.36万元。重点处公务接待无接待函,招待费支出存在菜单连号现象。公务车辆未喷涂公务用车标志或加装定位系统,实际运行未建立和执行车辆派车单及运行登记制度,车辆使用管理存在一定风险。住建局人防指挥车加油卡充值2万元,无具体出车记录,无派车审批单。
(八)会计核算不规范。科技局记账凭证与原始凭证不一致。如日常公用经费中支出其他对企业补助,企业账户有误转账不成功,记账凭证多反映21.7万元。
人社局为发放各类就业补贴而设立银行过渡户,过渡户管理不规范,存在垫付资金应记未记往来而直接作项目支出、结余资金性质不清等问题。
(九)对财政专项资金监管使用不严格。经信局2020年在全市项目建设工业表彰专项经费中列支经济日报费用4.8万元;2021年委托第三方开展项目服务评审核查委托业务费预算金额15万元,实际执行8万元,剩余7万元用于支付办公室搬迁装饰、办公走廊宣传牌、购电子屏、视频处理器、台式电脑等。
财政局2021年使用提升财政干部能力专项资金、深化财政管理改革业务项目资金支付女职工卫生用品2.93万元。
人社局(本级)部分支出未按照批复的项目执行。“工资软件使用费”项目资金预算12万元,实际用于工资软件维护费用仅6.8万元,其余资金用于其他用途。
(十)无依据、超范围、超标准列支费用。经信局2019年、2020年超标准列支改革开放四十周年大合唱比赛、项目管理员知识竞赛服装费用0.44万元。科技局在业务培训费和会议费中列支招待费0.36万元。(已整改)
(十一)内控制度执行不力。经信局内控执行不力。一是报销其他单位人员费用1.1万元。二是部分费用支出与原始单据不符。三是未按制度规定转账0.85万元。卫健委采购电脑程序不合规,存在先验收后有采购合同的问题。人社局内控执行不力。一是部分支出票据不规范、附件信息不完整。部分费用支付凭证后未附发票、未附合同,涉及金额61.28万元。二是发票名称与支付单位不一致。三是教材采购无采购合同,涉及金额28.97万元。四是票据不规范、附件不完整。
民政局内控监督不力。一是部分支出事项存在先支出后研究的问题。二是支出单据附件不完整,涉及金额25.88万元。三是未严格执行询价、验收制度,涉及金额16.92万元。
科技局无票据列支委托业务费8.5万元;个别支出未取得合规的原始单据。
房地产中心主任办公会议无会议记录,只有会议纪要。反映不出班子成员个人意见、重大经济事项、大额资金使用决策过程。个别支出未取得合规原始单据。部分合同签订不规范。
(十二)项目推进缓慢,监管不到位。民政局西城公益性公墓、颍南公益性公墓、光武公益性公墓项目进展推进不力。
(十三)专项资金管理不规范。房地产中心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率低。2019年至2021年共收取物业专项维修资金17265.93万元,使用332.52万元,使用率1.93%。物业服务履约保证金未及时退还。物业工程质保金专户收取的部分质保金长期挂账,未及时清退。
养老保险基金筹集存在着参保企业未及时缴纳养老保险费用的问题。2021年欠费金额合计9.22万元,涉及欠费企业11个。
人社局养老基金管理和使用监管不到位。一是向已办理死亡退保的村干部,继续发放养老金3.86万元(审计期间人社局已将多发资金全部追缴到账);二是未按照规定执行劳务派遣企业失业保险费返还政策,涉及27家单位,返还资金合计1.19万元(审计期间人社局已与27家单位补签了失业保险资金分享协议)。
(十四)保障房管理不规范。房地产中心保障房管理存在安全隐患。田营公租房、温馨家园二期公租房、创业家园公租房院内存在私拉乱接充电线,电动自行车放置在楼道内充电,缺乏消防设施等安全隐患问题。
保障房管理有待加强。田营公租房小区内公寓超市破坏房屋原有墙体结构,自行改变公租房房屋用途,自2015年以来使用公租房用于超市经营活动。温馨家园公租房院内,居民占用公共区域私搭乱建,在非机动车车库加盖活动板房作为生活用房。
(十五)购置固定资产未入账、未计提折旧。市科技局2018年—2020年购买资料柜、电脑、笔记本电脑、碎纸机、录音笔等合计2.25万元,未登记固定资产。市财政局、民政局未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十六)无依据、超范围发放补助。人社局机关及二级机构重复发放、超标准发放津补贴1.9万元(审计期间已全部退回)。房地产中心向驾驶员按月发放补助(随工资发放),未能提供文件依据(审计期间指出该问题后已停止发放)。住建局违规领取摄影加班费、重复领取加班费合计0.21万元,同时还存在发放加班费时间不足、加班单填写不合规、加班事由不充分等问题(已整改)。科技局无依据发放儿童节补助和重复列支秸秆禁烧餐饮费等0.45万元(已整改)。民政局重复列支、超天数发放加班补助0.11万元。
(十七)国有资产监管不到位。经信局2018年11月购党组会议室桌椅等0.94万元,未记入固定资产,于2021年6月把此批桌椅捐给大黄镇郭店村。资产进出无登记。
卫健委2020年支付砖集镇疫情防控专项经费13.9万。其中:用于防护4个自然村铁皮围栏经费6.4万元。经实地调查,未见到修建的铁皮围栏。
住建局在建工程长期挂账。2021年底该局账面反映在建工程26708万元,经核查部分项目已完工,完工项目金额合计9588.98万元,应办理未办理工程竣工决算审计,记入固定资产并移交相关资产管理部门,造成在建工程长期挂账,固定资产不实。
(十八)往来款项余额较大,长期未清理。房地产中心2019年1月至2021年12月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合计10404.37万元;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合计1331.9万元。住建局2021年12月底账面反映其他应付款2041.7万元。财政局往来款项长期挂账64.92万元。农村财政管理中心2021年12月底,往来款项长期挂账64.92万元。民政局事业户应收账款72.77万元(上年结转),应付账款余额11.6万元(上年结转)。应缴财政专户款科目余额-13.92万元原因不明。救灾扶贫周转金管理中心账户报表及明细账反映长期借款14万元,系1994年用于扶持伊斯兰福利食品厂(早已破产)。人社局本级2021年12月底经费户账龄超过三年的大额往来款项长期挂账,如其他应收款-政府采购专户账面余额41.3万元,自2017年起余额一直无变动,中间无发生额。就业补助资金专户预付账款-采购专户账面余额28.61万元,自2017年期末余额一直无变动,中间无发生额。执法大队经费户截至2021年12月底其他应收款14.04万元,其他应缴税费0.32万元,应付账款28.97万元。
(十九)结余资金未及时纳入单位账户统一管理、未及时上交财政。农村财政管理中心截至2021年12月底,银行存款结余131.17万元。结余资金系财政拨款项目资金结余。
民政局应缴未缴财政专户资金5.69万元。福利有奖募捐中心应缴财政专户款明细账2013年12月底账面反映期末余额5.69万元。
住建局2021年2月支付摄影家协会攻坚2020界首市重点项目暨城市建设摄影大赛费用6万元,实际支出5.5万元,结余0.5万元(存放于摄影家协会),未及时纳入单位账户统一管理。
(二十)超限额开具政府非税收入发票。政务服务中心住建局窗口2019、2020年超限额开具政府非税收入专用收据9份,金额合计3679.32万元。
(二十一)工会经费管理使用不合规。人社局机关及所属仲裁院、就业中心2021年12月提前拨缴2022年度工会经费12.42万元。2019年度市总工会拨卫健委工会户乡镇卫生院健康体检费49.6万元,该单位实际支付乡镇卫生院人员体检费48.72万元,结余0.88万元滞留在该单位工会账户内。
(二十二)部分重大支出项目未经集体会议讨论、研究不充分或监管不到位。重点处2019、2020年共计发放群众监督员补助14.55万元,相关群众监督员管理办法及日常考核制度未建立,对群众监督员工作时间、工作内容无具体监管措施,发放群众监督员补助无相关管理资料佐证其实际履职,资金使用效益不明显。
民政局部分重大事项未经会议集体研究。2018年西城公益性公墓区内道路建设施工时,为筑实路基,从所建道路两侧取土,挖出多处坑槽。2019年3月计划分墓区建设,又从院内西北角项目区规划用地范围外取土约5687立方米,回填院中2个墓区及修建道路所挖坑槽。2020年因南京督察卫片拍到此项目区西侧规划用地范围外地块被挖土坑及建围墙,要求立即整改。为完成整改任务,该单位又从他处购土回填院内墓区,造成重复增加工程量及资金浪费。上述从院内取土回填院内墓区等事项未见相关会议研究的记录。
(二十三)挪用专项资金。2019年4月至2021年底,民政局救灾扶贫周转金管理中心使用救灾扶贫周转金7.91万元用于发放2019—2021年单位人员绩效工资及缴纳社保。2019年4月至2021年底,该局福利有奖募捐中心使用福彩发行费发放非福利有奖募捐中心4人工资,合计38.47万元。
五、养城集团有限公司及云腾公司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养城集团公司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1.未对集团财务采用统一管理模式。集团公司没有对各公司的财务管理实行统一管理、协调,各公司自行核算,造成关联公司之间核算不关联、往来余额不相符,资金余额较大。
2.部分子公司未及时登记公司变更事项。养城集团(本部)向恒新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增加长期股权投资25100万元,恒新文化公司账面反映实收资本增加25100万元,该公司工商注册信息显示实缴资本为10000万元,未及时更改工商登记信息。
3.重大经济决策管理方面存在问题。(1)现金管理不规范。(2)借出款项不按时计提利息且不按照合同约定收回。如:借给市教育局1000万元,到期后市教育局尚欠200万元本金及利息,不能及时收回本金也没有计提应收利息;借给市自来水公司3000万元,到期后未收回本金及利息。(3)未按时与往来单位对账。公司与内部关联单位、外部单位,没有在月末或年末向对方公司发出往来对账函,部分单位往来余额不符。(4)部分固定资产闲置。(5)对政府划转的资产没有登记入账。(6)实物资产管理不规范。部分子公司不能按时对库存商品、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没有实施收发存台账管理,没有对固定资产细化管理。
4.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执行方面:(1)董事会人员数量及组成不规范。目前集团公司董事会人员3人,无职工董事、无外部董事。(2)董事会议事规则不全面。(3)对控股子公司管控不力。养城集团不能控制控股子公司的财务、经营,如对云腾公司不能委派行使章程规定职权的董事、监事,不参与经营、不能实施会计控制;对启原体育文化有限公司、惠民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不参与经营。(4)制度建设不全面。养城集团公司在对外投资、对外融资、对外借款等方面没有建立必要的控制制度和流程。
5.融资余额较大,偿债压力较高,可能存在资金链断裂的风险。2021年3月底外部融资借款余额1120768.34万元、未解除担保责任担保金额560800.34万元。而公司营业收入较低,如无法及时取得新的借款偿还旧的借款、被担保方出现无法偿还借款情况等,可能存在资金链断裂的风险。
6.企业损益方面:(1)违反税收政策规定,不计提增值税。养城集团公司及部分子公司获取收入不计提增值税。(2)不及时缴纳土地使用税。(3)养城集团及部分子公司对相关业务不能正确进行会计核算。(4)不及时缴纳土地出让金,导致支付土地出让金违约金147.87万元。(5)养城集团及部分控股子公司存在亏损、无经营收入情况。
7.企业融资管理方面存在问题。不按照借款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资金。现代农业公司马铃薯种植基地建设项目贷款12000万元未用于项目建设。
8.企业投资管理方面存在问题。现代农业公司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收取入股丰絮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8000万元的投资收益92.21万元。对外股权投资管理不规范。养城集团子公司部分对外股权投资没有编制可行性研究方案,养城集团公司对2018年10月以前股权投资没有实施跟踪管理,没有对投资风险、投资收益、投资收回等作出客观评价。
9.企业项目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1)项目未取得施工许可即开工建设,如瑞达公司东旭路项目。(2)公司市场定位不清晰,相关风险较大。(3)立体停车场项目未能按照预计时间完工且使用率较低,未收到预期效益。(4)部分工程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完工。(5)部分项目先施工后签订相关合同协议。(6)个别项目验收不规范。(7)部分工程未按照施工图建设。
(二)云腾公司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1.公司内部控制环境方面存在问题。(1)云腾公司未按照市政府会议纪要精神与北京亚信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2)各投资方未按照章程缴纳注册资本金。(3)云腾公司运营存在规避监管行为。(4)股东会议事不规范。(5)董事会议事不规范。(6)未制定董事会议事规则。(7)监事会运作不规范。(8)总经理实施重大经营事项未向董事会报告。2.财务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付款依据不完整支付大额资金。3.项目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1)云腾公司部分项目建设没有与项目最终需求单位签订合同。除教育系统、卫健委外,实施的项目均不与最终需求单位签订合同,仅根据代建函实施项目建设。(2)应予公开招标项目未按照规定履行招投标程序。项目确定供应商以公开比选方式代替招投标。(3)项目评审、验收不规范。项目专家评审表没有云腾公司及最终需求单位签字盖章确认,在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可行性、科学性、先进及安全性、便捷性、成本及效益分析等方面均无描述。(4)监理单位未按规定履行义务。4.合同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1)合同管理不规范。(2)未按合同约定预留质保金。5.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和执行方面存在的问题。(1)制度建设不全面。(2)内部信息沟通不畅,账簿记录不能完整反映公司资产负债情况。(3)不相容职务未分离。(4)大额资金支付不能及时审批。(5)采购固定资产程序不规范,款项支付给个人。(6)部分招待费支出不规范。(7)借支费用不及时报销。
六、公共投资项目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竣工结算价款不实,涉及金额2320.54万元。1.徐寨安置区变更结算不实,虚计工程结算价款567.29万元。2.徐寨安置区未如实申报工程形象进度资料,多计工程结算价款709.84万元。3.顺河安置区造价审核单位高估冒算,多计工程价款1043.41万元。
(二)徐寨安置区未正确考虑资金使用效益,增加筹资成本2447.38万元。
(三)徐寨安置区、顺河安置区征地拆迁发现的主要问题,涉及金额447.42万元。1.被安置户超面积平价购买安置房,少收购房款105.57万元。2.未按被拆除房屋评估价格就高进行产权调换,导致多支付补偿款62.15万元。3.经营用房补偿审核不严格,多发放补偿款30.23万元。4.人口认定不规范,涉及金额109.49万元。5.违规发放水、电户迁移费139.98万元。
(四)裕民路安置区D区征地拆迁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涉及金额332.92万元。1.审核不严格多发补偿款48.12万元。2.违规发放水、电户迁移费54.42万元。3.超标准发放奖励金额230.38万元,多奖励产权置换面积744.2平米,多奖励平价购买面积170.6平米。
七、审计建议
(一)全面加强预算绩效管理。一是强化宣传培训,筑牢预算绩效管理理念。二是层层压实责任,纵深推进绩效管理工作。三是完善信息系统,持续提升绩效管理效率。四是优化指标设置,建立科学有效的指标体系。五是建立长效机制,巩固利用绩效评价成果。建立绩效问责制度,树立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过紧日子”的思想,提高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对因事前绩效评估、绩效自评结果不实造成重大损失浪费的行为,严肃追究责任,切实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
(二)尽快处理历史遗留问题。建议财政部门对被占用的一般预算财政结余结转资金、收回无望的国库应收款、与财政厅往来款的差额、在会计核算中心反映的非正常资金占用、国库存款与银行对账单的差额等尽快核对清理,应列支出的列预算支出,确认是错账的及时核对并调账,死账坏账应按程序核销。
(三)重视盘存资金的使用与核算。按照财政部要求,清理盘活存量资金要在两年内使用完毕。2021年财政局应使用盘存资金的支出均没有在国库应付款科目列支。经对部分盘存资金余额进行核对,发现乡镇上缴的盘存资金有3806.55万元,已经两年未用,形成“二次沉淀”,建议财政部门对盘存资金的使用进度进行考核督促,加快支出进度。
(四)推进审计整改落实和审计结果运用。进一步健全完善审计整改工作机制,强化对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的督查督办,把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作为各单位考核和奖惩的重要依据。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对照问题清单,及时纠正违纪违规行为,并深入分析问题形成原因,健全完善内控制度,推动问题从源头上得到整改,切实解决屡审屡犯的问题,并依法主动公告整改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开展预算执行审计是《审计法》赋予审计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责,同时也是人大预算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常委会的有效监督和大力支持下,坚持党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充分发挥审计职能作用,努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