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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如何“为群众办实事”
浏览次数:581   信息来源: 办公室发布时间:2022-05-15 16:42

  当前,各地坚持学史力行,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作为人大代表要积极参与活动,切实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把一件一件实事落在群众的心坎上,才能使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永远保持旺盛的生命力。

  精心选题走基层

  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就是守人民的心,让人民过上好日子。《代表法》规定“代表根据安排,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开展专题调研。”人大代表与党委同心,应围绕党委中心工作开展调查研究,可根据党委当年工作部署和要求,及时抓住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深入开展开展创新性调研、前瞻性调研、操作性调研、对策性研究,为地方党委提出有价值的建议。人大代表与政府同力,应围绕“一府一委两院”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急需解决的问题开展调查研究,推进当前城市建设、重点项目建设、美丽乡村建设、优化法制环境等,切实加强和改进政府工作,更好地督促和支持政府依法行政。人大代表与人民同声,“代表”人民发声,应围绕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调查研究,通过调查研究推动解决实际问题,让人民受益,让人民满意,从而达到“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实际效果。

  潜心调研接地气

  视察调研有深度,摸准实情。《代表法》规定人大代表有“积极参加统一组织的视察、专题调研、执法检查等履职活动”的义务。人大代表要走基层、接地气,真正沉下去,深入到群众中去,围绕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把基层的热点、难点问题摸清、摸准、摸透,以便做到为调查研究工作掌握第一手资料。“回娘家”有亲情,情系群众。《代表法》规定代表“与原选区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听取和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努力为人民服务”的义务。组织好代表开展“回选区(选举单位)、访群众”专题活动,应以解决问题为出发点,以惠民生为落脚点,聚焦民生实事和企业经营发展面临的突出困难和问题,深入乡镇村组、街道社区、企业学校等调查研究,帮助解决群众反映突出的民生问题。接待群众有温度,倾听心声。利用“人大代表之家”活动平台,开展好“代表接待选民日”活动。代表不忘初心,心系于民,与基层群众“面对面”交流,了解群众诉求,倾听群众意见建议,帮助群众答疑释惑,切实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同时也要宣传和遵守法律法规,积极参与矛盾纠纷化解,为推进基层治理、促进和谐稳定贡献力量,为推动新时代人大制度和人大工作完善发展作出新贡献。

  一心为民办实事

  厘清标准办实事。《代表法》规定代表“代表可以通过多种方式听取、反映原选区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的意见和要求。”检验“为群众办实事”的成效,就是群众的意见和要求有没有得到有效落实,看人民是否真正得到了实惠,人民生活是否真正得到了改善,人民权益是否真正得到了保障。推动落实办实事。《代表法》规定“代表视察时,可以向被视察单位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但不直接处理问题。”不直接处理问题的人大代表怎样做到真正的“为群众办实事”,只有在潜心调研掌握第一手资料之后,经过理性分析与定性分析,提炼出对实际工作具有指导作用的调查研究成果,通过向本级党委汇报,争取党委的重视和支持,以推动有关问题的解决,促进工作的开展。依法为民办实事。《代表法》规定“有关机关、组织应当认真研究办理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并自交办之日起三个月内答复。”通过上下级人大联动督办,把群众反映视情况一件一件落到实处,实事办在群众的心坎上,就能顺民意,赢民心,真正实现“为群众办实事”走深走实。

  (选自《阜阳人大》2021年第3期 第66-67页 作者:魏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