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1639 信息来源: 魏涛发布时间:2021-11-16 09:28 |
把人民的意愿浓缩到议案上,反映到人代会上,这已经成为众多人大代表人代会期间的共识和行动。代表议案的提出如果能把握好“三个三”,不仅提高代表提议案的质量,让议案发挥出真正的作用,也更好地促进代表履职尽责,不断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
遵循三个法定条件。合法性是提议案的最基本要求,一是人数法定。地方组织法第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十人以上联名,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五人以上联名,可以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提出属于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职权范围内的议案......”法律明确规定了人大代表议案提出的主体必须是法律规定的机关或者代表,代表议案要依法达到联名人数(乡级五人、县级以上十人以上联名)。二是范围限制。对于代表议案,应当一事一议。人大代表所提议案内容要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应属于本级人大法定职权范围或者人大常委会法定职权范围内的重大事项,可以针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人大常委会职权范围内的各方面的工作,也可以针对本级“一府一委两院”各方面的工作。三是时效明确。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举行预备会议的时候,一般应审议“关于代表议案及建议、批评、意见的提出和处理办法(草案)”,审议通过办法中明确规定议案提交的截止时间。故议案拟好后,在议案处理办法规定的时间内,由所属代表团通过后,提交大会主席团决定提交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审议,或者并交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提出报告,再由主席团审议决定提交大会表决。
注重三个选题方向。代表议案一经列入大会议程,经过全体代表表决通过,形成决议、决定,就变成国家意志和强制力。选题应从三个方面把握:一是与党委同心。宪法明确规定了中国共产党在我国的领导地位。人大应当自觉地在党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认真贯彻党委的意图。所提的议案选题应当根据各地党委当年工作部署和要求,紧紧围绕地方党委中心工作和重点工作,准确把握人大代表依法履行职责与推动全区改革、发展和稳定的结合点及切入点,从促进当地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提议案。二是与政府同力。议案选题应当围绕“一府一委两院”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急需解决的问题,从推进当前城市建设、重点项目建设、美好乡村建设、优化法制环境等方面进行筛选,政府通过努力就能够办得到、行得通、见实效,这样不仅加强和改进政府工作,还能更好地督促和支持政府依法行政。三是与人民同声。代表议案应注重反映民意、表达诉求。代表法第四条第五款规定:“与原选区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听取和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努力为人民服务。”议案选题应当坚持密切联系群众,走群众路线,选择人民群众比较关注的经济、政治和社会问题,广泛征求群众意见。
把握三点撰写要求。人大代表是人民群众的法定代言人,法律赋予人大代表的权利(包括提议案权、建议权)是公权利。代表法第九条第一款规定:“代表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提出属于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职权范围内的议案。议案应当有案由、案据和方案。”法律对议案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案由简明。案由指议案提出的理由(缘起、事由),案由简明就是问题明确、分析透彻,提出要解决的问题,包括解决问题的重要性和迫切性。二是案据扼要。案据是议案提出的理论和事实根据,案据扼要就是要提出要解决问题的依据,包括法律的、政策的、事实的、民意的根据,应当实事求是,要简短明了,内容要清楚、具体,使承办单位能够看明白代表反映的情况,了解代表的要求。三是方案可行。方案是解决问题的具体办法。可行性指所提议案符合实际,符合社会共同认知的正常标准,具有办理的可行性。方案可行指措施得力,解决方案简要,具体来说,就是经过科学分析、判断、综合,然后针对性地提出解决问题的具体办法、具体方案。举例来说,如果是需要资金的议案,要有预算方案,如果是法律案,最好附有法律文本和说明,并提供必要的相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