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3491 信息来源: 办公室发布时间:2021-04-01 15:37 |
2021年3月30日在界首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上
界首市人民法院副院长 王伟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2020年5月28日,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人民法院《关于刑事审判工作的报告》,6月18日,作出了《关于刑事审判工作的审议意见》。针对审议意见指出的司法理念、审判质效、机制创新、队伍建设等四个方面存在的问题,院党组认真分析研判,查找差距不足,制定改进措施,全力跟踪督办。现就意见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转变理念,在司法公信力上有新提升
一是强化理论武装,坚定政治方向。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对涉黑等重大案件、社会有影响的案件,向市委政法委报告。全面落实第七次全国刑事审判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化推进刑事司法体制配套改革,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二是培树司法理念,提升司法效果。准确把握社会治安形势和犯罪态势的新情况、新变化、新特点,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精准适用刑罚,区别对待、轻重有别,兼顾普遍公理和人之常情,做到法、理、情有机融合,实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三是坚持惩罚犯罪,注重保障人权。坚持罪刑法定、疑罪从无,依法充分保障被告人、被害人、辩护人各项诉讼权利。深入推进刑辩律师全覆盖,对未聘请律师的被告人,及时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辩护人,切实保障被告人的辩护权。
二、推进改革,在审判质效上有新提升
一是以诉讼制度改革为契机,正确适用法律。贯彻落实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从证据采信、事实认定、定罪量刑、认罪认罚的自愿性、真实性和合法性等方面进行全面的实质审查。2020年审结认罪认罚案件359件,收到较好的社会效果。同时依法对2起公诉案件的罪名予以变更,得到阜阳中院的维持。二是以网络庭审为平台,积极应对疫情防控期间的庭审难题。疫情防控期间,我们严格遵守防疫要求,利用检察院远程提讯系统网络开庭,减少从看守所羁押至庭审现场带来的防控风险,解决了疫情防控期间开庭难的问题,保障了被告人的合法权利。截止3月10日,我院共通过网络视频开庭326人次。三是以206系统为抓手,全面提升刑事审判的质效。206刑事辅助办案系统是中央政法委推行的一套智能辅助办案系统,运用大数据、云平台、人工智能等科技手段,确保刑事办案过程全程可视、全程留痕、全程监控。我们积极应对、学懂弄通、准确融入、精准适用,在阜阳法院系统每月系统考评中,均位居前列。
三、依法严惩,在安全感满意度上有新提升
一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涉黑恶案件如期清零。自扫黑除恶斗争以来,我们受理涉黑涉恶案件7件,其中2019年审结5件63人;2020年审结2件43人。以当庭宣判、巡回审判为原则,特别是阜南县韩泽水等38人涉黑案件,在影剧院开庭用时7天,制作558页判决书,于2020年12月30日宣判,顺利在年底前完成审判任务。同时,对生效的涉黑恶案件判决,及时移送刑罚执行,已经执行罚金61.2万元,执行违法所得649.89万元,控制车辆12辆,房地产14处。二是优化营商环境保障有力。对涉民营企业案件慎重适用强制措施,按照法定程序经审查凡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依法办理取保候审手续。2020年以来,审结非法经营犯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3件,涉案标的额32805万余元,有力保护界首的营商环境。三是推进平安建设服务到位。加强对刑事审判工作的组织领导,把扫黑除恶斗争、“双打”斗争等专项行动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纳入法院年度目标任务,压实“一把手”政治责任,抓好谋划部署和推动落实。研究提炼在专项斗争中积累的经验、做法,为推动我市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坚强的司法保障。
四、加强教育,在素质养成上有新提升
一是挑选精兵强将。我院将刑事审判工作放在全院工作的首位,调配4名政治思想素质好、业务全面精湛、年富力强的员额法官、7名高校法律专业毕业的优秀中青年干警到刑庭工作。二是抓好教育整顿。通过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新一轮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党史学习教育等活动,牢固树立规范执法、公正执法的思想,自觉践行司法为民的要求。三是突出能力建设。通过庭审观摩、优秀案例评选、优秀裁判文书、办案标兵评选等多种形式,加强对法官依法开展刑事审判和业务能力的培养,不断提升刑事审判队伍的业务素质,刑事审判的办案质量、效率和管理水平取得新的进展。今年截止到目前,共审理刑事案件135件,审结111件,无一上诉案件。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我院将牢固树立司法为民理念,认真履行刑事审判职责,完善审判运行机制,增强刑事审判工作效能,自觉接受人大及人民群众的监督,切实维护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